科研项目审签须知

发布者:董艺思发布时间:2023-09-05浏览次数:132

科研项目审签所需材料

    

    需要科研审签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与审计处财务审计科电话:83955408)联系,并于规定上报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准备好以下材料:

    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办公邮箱:

    1、项目立项书、项目回执、预算分配表等的扫描件;

    2、财务系统下载的项目支出财务凭证影像化资料压缩包;

    3、项目收支明细的Excel;

    4、项目涉及的重要协作协议等(如有)。

    纸质版材料请送至审计处财务审计科(行政中心229)

    1、经财务处盖章的项目收支明细原件(审计处不留原件,需留存一份红章扫描件);

    2、经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结项书(审计处不留原件)。注:决算书中间接费用一栏应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填写,最终余额应与财务查询余额一致。

    3、如项目涉及到2018年5月之前的财务收支,需签署会计档案查阅申请表。

    4、特殊情况的情况说明(如有)。

    审计处收到资料后,将对经费决算进行审查,如发现经费开支内容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,将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对资料进行修正、补充。请提早准备,为项目决算预留出充分的时间。

审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