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项目审签须知
需要科研审签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与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科(办公电话83955408,15122148558管老师、15620525675董老师)联系,并于规定上报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准备好以下材料:
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管素英或董艺思办公邮箱:
1、项目立项书、项目回执、预算分配表等的扫描件;
2、财务系统下载的项目支出财务凭证影像化资料压缩包;
3、项目收支明细的Excel;
4、项目涉及的重要协作协议等(如有)。
纸质版材料请送至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科:
1、经财务处盖章的项目收支明细原件(审计处需留存一份红章原件);
2、经财务处盖章的项目决算书(审计处不留原件)。注:决算书中间接费用一栏应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填写,最终余额应与财务查询余额一致。
3、如项目涉及到2018年5月之前的财务收支,需签署会计档案查阅申请表。
4、特殊情况的情况说明(如有)。
审计处收到资料后,将对经费决算进行审查,如发现经费开支内容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,将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对资料进行修正、补充。请提早准备,为项目决算预留出充分的时间。